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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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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19-10-17 13:53:14 来源: 阅读:1G0

在当前风行热播的清宫剧中,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剧情:皇帝龙颜大悦褒奖大臣时,往往降旨赐某某人赏戴花翎,受赏的臣子则感激涕零,直呼皇恩浩荡;而大臣犯咎获罪时,皇帝又会震发雷霆之怒,断喝一声:“来呀!拔去他的顶戴花翎!”御前待卫则应声而前,从抖若筛糠的罪臣脑袋上摘下官帽,拔掉长长的翎枝。很多人看到这儿也许并不完全清楚这个花翎究竟为何物,它有什么样的作用,又是哪些人才有资格佩戴它呢?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清朝羽翎制度的一些历史知识。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一、清代羽翎制度的起源:古代传统与民族特色双合作用的产物

现代考古证实,中国古人用翎羽作为佩饰,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,那时的人们就有将野鸡尾羽安插到冠顶的习惯。战国时期,赵武灵王认为鹖鸟凶猛善斗,打斗起来不死不休,故而将鹖鸟的羽毛赐给将士插在兜鏊的顶端,以表示勇武善战。这一做法被秦汉以后多个朝代延袭下来。汉代虎贲、羽林等禁卫军皆戴用双鹖尾装饰的武冠,称之为“鹖冠”。

武冠,俗谓之大冠,环缨无蕤,以青系为绲,加双鹖尾,竖左右,为鹖冠云。五官、左右虎贲、羽林、五中郎将、羽林左右监皆冠鹖冠,纱单衣。虎贲将虎文裤,白虎文剑佩刀。虎贲武骑鹖冠,虎文单衣。襄邑岁献织成虎文云。鹖者,勇雉也,其斗对一死乃止,故赵武灵王以表武士,秦施之焉。——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

南北朝时期,鲜卑族武士也将雉鸡尾羽作为铁兜鏊的装饰品,北朝民歌《企喻歌辞》第二首“放马大泽中,草好马著膘。牌子铁裲裆,冱鉾鸐尾条”,就是对这一做法的生动写照。到了明代,也有官员以鸟的翎羽为装饰的记载,《明史·舆服志三》:“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,缀以靛染天鹅翎,以为贵饰,贵者飘三英,次者二英。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,冠以下教场,自谓殊遇。”无论是江彬以缀天鹅翎为贵饰,还是王琼以受赐天鹅翎为殊遇,都充分说明在明代,以翎羽佐饰帽冠的的观念仍然深入人心。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清朝的统治基础是世代渔猎在白山黑水间的满族,他们信奉萨满教,盛行灵禽崇拜,鸟类羽毛在宗教活动和民众生活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,服饰上的佩饰多以鸟类羽毛为主。如萨满巫师所戴的神帽上就安插了鸟的羽毛,羽毛越多,就意味着巫师所具有的能力越强。这种带有宗教色彩和图腾崇拜的满族特有元素,在和中原传统文化进行交融演化之后,最终形成了清朝独特的羽翎制度。崇德七年(1642年)六月,清太宗皇太极赐给明朝降臣祖大寿、祖大勋、高勋等人孔雀翎以示褒奖,首次将民族宗教传统演变为国家名器。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对羽翎佩戴进行了明确的限定,羽翎制度遂成为定制。

赐总兵官祖大寿,御服五爪龙纱朝衣,嵌双东珠红宝石朝帽,并缎摔、缎袜,赐祖大勋、高勋朝服,系孔雀翎凉帽等。——《清实录·太宗实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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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顶戴花翎:清代官员的品级与荣耀

在清朝,区别官员官阶高低、品秩差别主要通过两个途径,一个是补服,一个是顶戴。补服是穿在官袍外的朝褂,前后各缀有一块“补子”,其上绣有不同的图案,用以昭示品级高下。按清制,补服以绣飞禽代表文官,猛兽代表武官。一品文官绣仙鹤,武官绣麒麟;二品文官绣锦鸡,武官绣狮子;三品文官绣孔雀,武官绣豹;四品文官绣鸳鸯,武官绣虎;五品文官绣白鹇,武官绣彪;六品文官绣鹭鸶,武官绣熊罴;七品文官绣鸂鶒,八品绣鹌鹑,武官皆绣犀牛;九品文官绣蓝雀,武官绣海马。其中有一个特例,即御史与谏官职掌辨识忠奸,匡扶过失,所以他们的补服无论级别,所绣的均为上古神兽獬豸。

“顶戴”,即朝冠上的顶饰。清代官员朝冠顶饰以玉、金、银等为托座,上嵌宝石金饰为顶珠,下以丝质帽缨帽纬作为装饰。顶珠从一品到九品,依次用红宝石、珊瑚、蓝宝石、青金石、水晶、砗磲、素金、阴纹缕花金、阳纹镂花金为材料,代表不同官员的品级。顶无珠者,即无品级,也就是常说的“未入流”。官员犯事受到革职处罚,必须将帽子上的顶珠取下,以示去掉了官职。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在顶珠的下方,有一个两寸长短的翎管,多用玉、翠、珐琅或花瓷制成,它的作用就是用来安插羽翎。和补服顶戴不同,羽翎并不是每个官员都有的,它是一种特殊的荣耀,主要作用是昭明等级,赏赐军功,一般的官员是难以得到的。羽翎可以分为蓝翎和花翎两种。蓝翎是用鹖鸟羽毛染制而成,又被称为“染蓝翎”,花翎则是用孔雀尾羽制成,又被称为“孔雀翎”。花翎又有一眼、双眼、三眼之分,所谓“眼”,指的是孔雀翎上的圈状“目晕”,一个“目晕”为一眼,眼数越多,越是稀有尊贵。无论是蓝翎还是花翎,都必须得到御赐后方能佩戴,否则妄戴就是僭越,会受到严厉的处罚,而有资格戴羽翎的官员也不可以随意不戴,否则也会同样受到处罚。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三、无上荣耀:清代中前期羽翎制度的严格规定

既然羽翎是一种难得的荣耀,那么哪些官员才有资格佩戴呢?这些在《清史稿》和《大清会典》有着明确的记载。有资格戴蓝翎的主要是:1、前锋营、护军营的军校,这些人是皇帝的护卫亲军;2、亲王及以下贵族的二、三等护卫和贝勒府的司仪长。佩戴花翎的主要有:1、内大臣,御前待卫,前锋营及护军营的统领、参领等戴单眼花翎;2、爵位为镇国公、辅国公及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;3、爵位为贝子和固伦额驸者戴三眼花翎;4、皇帝特赐戴花翎的官员。

凡孔雀翎,翎端三眼者,贝子戴之。二眼者,镇国公、辅国公、和硕额驸戴之。一眼者,内大臣,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侍卫,前锋、护军各统领、参领,前锋侍卫,诸王府长史,散骑郎,二等护卫,均得戴之。贝勒府司仪长,亲王以下二、三等护卫及前锋、亲军、护军校,均戴染蓝翎。——《清史稿·舆服志》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不难看出,但凡能戴得上花翎的,不是皇室亲贵,就是皇帝身边的侍卫,花翎属于皇室亲贵特有的冠饰,一般的朝中大臣,不论官阶有多高,除非得到皇帝赏赐,是没有资格佩戴的。如果能够得到佩戴的许可,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耀。举两个例子:施琅因为平定台湾的功劳被封为靖海侯,他却向康熙上书,请求用靖海侯的爵位换取一枝花翎,康熙特旨许可他戴花翎,可见当时一支花翎在官员心中的份量要比封侯这样的荣耀还要重;另一个是雍正时期的大臣杨宗仁,官至从一品的湖广总督,雍正认为他是“名行相符的好封疆大臣”,特意准许他戴一枝单眼花翎,以示表彰。

需要指出的是,亲王、郡王、贝勒这样的高级宗室,没有皇帝的特指是不能戴花翎的,由皇子身份分封的亲王、郡王不赐戴花翎,因为花翎虽然贵重,但仍属于“臣僚之冠”,高级宗室戴它就相当于降低身份。比如乾隆时期,顺承郡王泰斐英阿充任前锋统领,便以此为由向乾隆申请配戴花翎,结果乾隆皇帝以“花翎乃贝子品制,诸王戴之,反觉失制”为由拒绝。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四、泛滥成灾:清代中后期羽翎制度的没落

由于花翎代表着特殊的荣耀,清代皇帝起初在赏赐时也是慎之又慎,除非官员立有大功,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轻言赏赐。从乾隆朝至清末,得到双眼花翎赏赐的只有二十余人,得到三眼花翎的更是只有寥寥七人,可谓凤毛麟角,就连乾隆第一宠臣和珅也没能得此殊荣,可见朝廷对花翎的控制还是相当严格的。

但是,到了清朝后期,从道光皇帝开始,羽翎制度遭到破坏,原来不戴花翎的亲王、郡王等高级宗室也纷纷戴起了花翎,花翎的赏赐范围也在逐步扩大,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。睿亲王淳颖之子禧恩因为坚决拥立道光继位,又平定湖南瑶民叛乱,被赏赐三眼花翎。大臣长龄平定新疆张格尔叛乱后,道光帝不仅赏赐他三眼花翎,对报捷音的使者也赏戴花翎,命其在军机处行走。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爆发后,因国库空虚,道光帝不仅大开捐官之门,连羽翎也明码标价上了拍卖台,捐银5000两者可戴蓝翎,捐银万两者可戴花翎,可谓童叟无欺。

未经御赐,清朝亲王都不能戴的“花翎”,为何最后会泛滥成灾?

咸丰九年(1859年),由于需要镇压太平军起义,朝廷急需银两充斥国库,降低了羽翎的捐纳门槛,蓝翎被卖到4000两一枝,花翎则只需要7000两。此后,羽翎的“行情”连续下跌,到了清朝末年,捐一枝花翎连200银元都用不到了。与之相对应的是,羽翎在朝廷中泛滥,庙堂之上无论官阶高低,几乎人人脑后都拖着一枝翎子。此时羽翎已失去了奖惩的示范意义,不再是政治生活中彰显皇权恩泽的工具,由国家名器沦为可以购买的商品,沾满了铜臭气息,原来属于它的的荣耀自然也就茫然无存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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